带朋友问:他7月入职事业编制的新晋人员,试用期半年,打算十月份辞职,但是不好把握究竟在哪个时间辞职比较合理?他们单位月初发工资,比如9月2号就是发的九月的工资和奖金,马上到十月份,如果他想在十月中旬辞职,但是十月的工资奖金那时已经发了,是不是他得做到十月底才能走人?还是可以在中旬辞职,然后把剩余十月半天月的工资奖金退回单位??问题比较重要,恳请专业的好心人帮忙解答~~~~~BTW:另外,还有公积金之类的,单位已经给办好了,这个要怎么转?转到哪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