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法院判决了对方没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等有钱时再赔偿。
民事赔偿,法院判决书下了,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法院判决没有钱的情况下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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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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