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个人所得税这样申报,公司合法吗?

现在是五月份,五月底才发四月份的工资,现在已经五月14号了,公司申报四月份的工资,其实是我三月份的工资。然后等到六月申报我四月份的工资。这样真的合法吗。
如果我离职了,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能申诉成功吗,工资是计件的

根据劳动合同或者协议,如果约定发放工资时间是次月发放工资,那么公司5月做账发工资是4月份的。
个税申报也是次月申报上月的,这样来看,5月申报个税是4月份账面数,而4月份的账面数是3月份的应发工资。
所以是没有问题的。
你离职前应该办理结清工资,这个和个税申报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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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5-14
1、如题所述,提问者应先厘清,依照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规申报纳税与根据劳动法规维权两者并不完全相关;
2、如果公司能按照劳动者取得收入当所属期计算相应个税并依法于申报期内(即取得收入的次月初纳税期限前)申报纳税,那么,公司并未违法相关税收法规;
3、如果公司未能按照劳动法规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薪酬,经与用人单位沟通无果的,那么,劳动者可依照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劳动部门举证并申诉;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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