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学校图书馆的书弄丢了,图书馆要罚我书定价的10倍的钱,这样合法吗?

谢谢各位的回答,请问有关规范图书馆罚款问的法律法规吗?

若图书馆有明确规定,则在你借书时,已默认对方与你的合同关系成立,那么他的索赔行为是合法的;若并无明确说明,你可以拒赔,但需偿还书籍,并赔偿其部分管理费,赔偿书定价的十倍的钱是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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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4
你从学校图书馆借书的行为应是你与学校间的借用合同关系。不知你的借书证上是否有对丢失书应赔偿的有约定,有约定按约定,若没约定,应按公平原则赔偿。
第2个回答  2009-09-24
不合法。你让图书舘拿出这样的处罚法律依据来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09-09-24
图书馆只是这么规定。你去问一下老师,可不可以赔同样的一本书,就是ISBN号一样的,一般老师会答应的,十倍毕竟太多,我们学校是这样。
第4个回答  2009-09-24
你觉得这个书不值这个价,你就赶紧找一本一样的还回来。

图书馆的书是他人财产,或者公共财产,人家的财产自己定一个价值所在,没什么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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