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运用资产证券化化解银行不良资产?

如题所述

为了简化投资者的操作,将设立一个保管人,代表所有投资者监管和审查住房抵押贷款债权,这一举措相当于证券化的抵押贷款销售,强化了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的联系。通过抵押参与证,社会资本得以在更广阔的市场流通,速度加快。


然而,抵押参与证的缺陷在于,尽管风险分散至证券投资者,但总体风险并未因证券化而减少。如果贷款出现问题,投资者仍可能蒙受损失,且损失总额在无交易成本时与银行未证券化时相当。


在世纪之交,中国的金融改革中,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它们通过剥离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以证券化手段进行处置。资产证券化,尤其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为中国金融领域带来了启示。


资产证券化作为国际金融创新,中国正在逐渐接纳。但作为新兴市场,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发达国家的政策和操作模式,提升对这一金融工具的理解,以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够更有效地运用,期待取得显著效果。美国,作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先驱,其二级抵押市场的发展,为全球金融市场的演变提供了重要参考。


总的来说,抵押参与证虽然有其局限,但通过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中国金融领域有望在资产证券化道路上走得更稳健。


扩展资料

历史上最早的抵押参与证是以住房抵押贷款债权为依托而发行的,其发行原理是,将商业银行所发放的住房抵押 贷款债权制作成若干份等额的权利凭证出售给证券市场投资者,商业银行取得证券发售资金,并自此对其所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不再享有任何的权益,而由投资者凭其各自拥有的证券按份共同享有该住房抵押贷款债权;商业银行承诺若其售卖的贷款不符合其对投资者所作的声明和保证的,则将无条件地向投资者赎回已出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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