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热食品属航空危险品,国际民航组织明确规定禁止携带上机,为了航空安全,旅客乘机请勿携带或托运自热型相关食品。
自热盒饭的原理是通过发热包内的生石灰、碳酸钠和水反应快速(发热),提供最初的热量,在通过碱金属、氧化钙、氧化铁粉、电解铝粉等,与水反应会放出大量热及生成易燃气体,在短短时间内蒸汽温度最高可达200摄氏度,属于危险品,如使用不当,极易出现爆裂的情形。
自热盒饭属危险违禁物品,禁止携带上机,随后自热盒饭由旅客自行处理。
扩展资料
乘坐飞机禁止及限量携带物品
一.禁带物品:
1.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枪型打火机胶其它各种类型的带有攻击型的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管制刀具(任何刀具)、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2.手术刀、屠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可作为行李托运。
2001年10月1日起,民航部门允许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刀刃长不超过4厘米,水果刀、剪刀、男士的剃须刀片等生活用刀都必需放在托运行李中,或者交机场安检部门暂存。
二.限量携带:
发胶、衣领净、摩丝、发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分别限带1 瓶(350毫升),香水限带500毫升,这几种限带的生活用品累计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 公斤。包装完好的白酒限带2公斤,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5小盒。 高压缩罐装包装之气体禁止携带上机。
参考资料:亚洲航空公司—禁止携带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