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交了几年人死了可以退款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
我国的社保都是统一规定的,如果未到领取养老金的年纪参保人就去世,那么所以个人缴纳的部分都会作为参保人的遗产,按照法律有相关受益人员依法继承,只要去社保局提交相关手续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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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1
参保人死亡,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以作为遗产,依法继承。
第2个回答  2020-11-24

第3个回答  2020-12-25
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不幸在60岁前去世的,因为参保时个人缴纳的钱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没有统筹账户,所以对于个人或是家属来讲,是没有任何损失的,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包括国家补助、集体补助都会全额退还给本人。同时如果缴费时间比较长的,除了个人缴纳的本金以外,个人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会退还给本人。比如生前每年缴纳1000元,缴费10年后去世的,那么产生的本金为10000元,国家每年补助是70元,10年补助700元,总计个人账户资金为10700元,加上相应的利息收入全部退给法定的继承人或是家属。



第三,部分地方还有丧葬补助金。

以前的农村养老保险,比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没有丧葬补助金的。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丧葬补助金制度。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才开始执行的,对于丧葬补助金制度的探索,目前各地区的规定是不统一的。但是像重庆市规定,在2015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中青年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死亡的,在死亡后的30日内,其家属可以持火化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证明、或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死亡人员关系证明等,可以到最后一个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办理丧葬补助金业务。
第4个回答  2020-12-22
人社部正在抓紧制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办法目前暂无出台退费的政策。不过你也无须担心,折算后合并计算,待出台后,你前几年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你现... 展开全文会退钱的,应该是给一部分抚恤金,或者退个人账户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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