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起诉寻衅滋事会判多久

2009年3月11日晚上我老公和几个同学在烧烤店喝酒,因为喝得多了点,声音比较大,临桌的一群人嫌吵说了几句,老公他们很不高兴,结完账要走时我老公把手中的烟头弹了过去,弹到了对方的衣服上,引起了双方动起手,对方一个人大拇指骨折了,我老公一朋友右胳膊骨折,当时我老公和其它两人一起到了派出所,其它人跑了,交了5000保证金就回来了,据说当时也没调解成.2010年9月7日我老公和胳膊骨折的那个一起被叫到派出所,然正通知我他被刑事拘留了,第二天找来被害人和解后,被害人同意不追究了,都准备办取保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案子被送到了检察院了,说等着审~我想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老公被判会多久?
其实在这一年多中,是因为我老公朋友家里人去分局告状说警察不办事,(因为看病花了不少钱)后来警察一生气就起诉了,定了个这么个罪~而且被带走的当天还把那警察骂了,所以造成现在的局面,一会告诉我们在检察院,一会说可以取保,现在又有消息说案子又到了派出所,现在我们只能等消息,真不知道怎么办了,主要是我怎么才能知道案情进展到哪了啊?我该怎么办呢~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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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3
  寻衅滋事的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经过审理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2个回答  2010-09-12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3个回答  2010-09-12
判也是根据治安条例处罚的
可能会拘留十五天而且要叫罚金
第4个回答  2010-09-12
如果和解后,被害人同意不追究,最好的结果是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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