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工作要坚持调查与研究相结合
地质工作的实践性特点,决定了地质工作必须坚持调查与研究相结合,调查与研究相结合是各国地质调查机构的一条基本工作原则。地质调查与研究相脱节的问题,是在我国地质工作发展的进程中,往往将地质勘查队伍作为与工厂相同的生产单位对待和管理,在队伍体制、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将地质工作中的调查与研究分割开来,对这种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调查与研究分离的现象,只能在实践中,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逐步解决。
随着地勘队伍体制改革的推进、地质工作的发展、地勘队伍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高学历地质技术人员比例增加,以及地质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 ( 研究员、博士) 深入到地质调查和勘查工作的实践中去,极大地提高了地质工作的水平。
实践表明,实现地质工作调查与研究相结合,需要在对地质工作认识的观念上、在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在人员队伍的培养和素质提高上有创新性的转变,而这些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必须正确认识地质工作是科学工作,不是简单的生产性劳动; 需要把地质科研人员 “推向”地质工作的主战场,为他们创造条件,野外工作需要他们,同样他们更需要到野外去工作; 要将 “一把土”、“一块石”、“一个点”的地质科学研究转移到踏实的野外调查研究中来。同时要加强对野外第一线技术人员的在职培养,将野外调查的具体工作纳入科学研究的范畴,在实际工作中培养、提高地质技术人员的水平。依托地质调查项目培养人才,将科研院校的地质教学和科学研究纳入地质调查工作中,是逐步扭转研究与调查脱节的好途径。
二、地质工作的部署与实施要遵循科学规律
各地区的地质条件和矿产赋存情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定要把我们全盘工作置于已知地质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说,“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因而,在部署和实施地质工作时,应该认识地质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遵循科学规律。
地质工作部署要解决 “需要与可能”的矛盾。由于地质工作的对象是地球,地域特点决定着地质工作的区域特点,因而在部署每一种地质工作时,都需要认真研究区域地质条件及其特征。而地域的差异、地质条件的差异是 “永恒的”,必须遵循科学规律,从需要和可能出发部署地质工作。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宏观决策上违背地质规律的部署将会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20 世纪中后期我们提出过要 “扭转北煤南运、南磷北调”的口号。在具体工作部署中就出现了不顾区域特点、不顾地质条件的轰轰烈烈的全国性的铁矿会战、南方找煤、北方找磷。在具体工作实施中 “会战”形式就体现了领导层的决心,但事与愿违,成果有限,与人们的愿望和实际需求差之甚远。
这样的事例,不但表现在区域的差异上,同时也表现在对地质条件的认识上。当国外在寻找绿岩带金矿、卡林型金矿上有了大的突破,我们还没有深入地研究其地质特点的时候,就比较盲目地提出在我国寻找绿岩型金矿和卡林型金矿,并在全国工作部署时做出了决策,掀起了一股热潮,一时间全国到处都是绿岩型金矿和卡林型金矿,这在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特色的矿床学理论的创新。以后的实践证明,只有按照地质科学规律,通过实践才能有所创新。成矿系列和成矿体系理论的发展就是佐证。
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同时表现在地质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操作上。地质勘查工作“以钻探为纲”,就是不了解地质工作的特点和认识规律造成的。指挥者将地质工作完全视同为生产,将考核的指标单一地确定为钻探工作量,不顾地质条件,不顾地质的需要、可能和施工顺序,一味以完成钻探工作量作为考核目标,在一个时期内造成极大的浪费,也挫伤了地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而后,在工作部署中有时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忽视了地质工作探索性的特点,在矿产勘查中不敢上工作量,特别是不敢上钻探工作量,要求 “孔孔要见矿”,“一孔定终身”。在区域地质调查中一味地要有新的 “重大发现”、“突破性进展”。在全局部署上的 “失误”和具体工作上的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安排,同样会给地质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三、地质工作的部署与实施要遵循科学程序
地质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源地勘查、工程勘察、地质环境勘查根据工作目的和工作程度都要按照一定的阶段开展。这种阶段的划分是地质工作者几代人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是经历了困难和挫折的科学提升,以规范、规程指导各专业工作的实施。在正常情况下,地质勘查应遵循以下规律: 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粗到细,由小比例尺到大比例尺,先典型剖面后一般剖面,由面到点和点面结合,先地质物化探后钻探,先实验室试验后生产试验等。
诸如区域地质调查一般是先完成小比例尺调查,逐步开展大比例尺调查。目前我国 1∶100 万、1∶50 万、1∶20 万的区域地质调查已实现了全覆盖,对我国的地质矿产条件有了较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再部署 1∶ 5 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对选定的地区进行详细调查和研究。矿产勘查划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和矿山生产勘探多个阶段。
这种科学程序是符合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的思维程序。在特定情况下地质工作可以超越阶段部署,比如在矿产勘查中由普查直接到勘探阶段,一些矿床的边探边采等,但这一类的工作部署也必须在有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实施,不能想当然。
不遵守地质工作程序会产生盲目性,加大地质工作的成本,更会增加地质成果的使用风险。
四、地质工作部署中要处理好基础地质、方法技术和应用地质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受到重视,社会资金大量涌入矿产勘查,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等应用地质工作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勘查技术工作方面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矿产资源与地质资料保障。但是,就基础地质及相应的研究工作而言,则仍然相对薄弱,无论是资金强度还是相对比例都很低,所谓的勘查投入不足,是在相对于基础地质工作方面的资金结构性不足。基础地质的薄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甚至与印度、韩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显得很低; 二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地质基础理论方面缺乏重大成果。例如,我国 1∶5 万地质填图面积为 12 万平方千米,仅为可测面积的 20%,海洋地质调查则显得更为落后,国外发达国家及印度、韩国等已完成 1∶ 20 万海洋地质填图,而我国刚开始两幅 1∶100 万海洋地质填图,差距之大令人忧虑。
地质工作专业结构合理、协调发展,是地质学和地质工作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
五、地质工作的部署与实施要正确理解经济社会效益
地质工作是具有经济和社会属性的工作。特别是矿产勘查工作其经济属性更为突出。因此地质工作要讲求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是地质工作特点所决定的,是地质工作历经几百年的发展而仍然具有活力的原因。但是,对于其经济社会效益的理解和认识必须基于对地质工作的理解。不理解其效益特点,就会在部署和实施地质工作时不顾科学规律,盲目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或者盲目地追求所谓的科学意义。
矿产勘查工作的 “经济形象”在近年来社会上反应最为强烈。矿业权的市场化,直到 “招拍挂”和 “经营矿业权”的发展,将矿产勘查成果变成了注重“权”的经济社会效益,违背了矿产勘查的科学规律和对矿床的认识规律,一味追求所谓的 “经济效益”,极大地损害了地质工作的形象,也挫伤了社会投资者对矿产勘查开发的积极性。
六、科学管理是保证地质工作质量的根本
从本质上讲,地质工作是一项知识性很强的科学技术工作,技术标准是实施地质工作的技术基础,也是保证地质工作质量的技术准则。由于地质工作学科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相关技术标准数量大,内容多而复杂。因此,任何一项地质调查和勘查工作都要按已建立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实施。我国在 “大跃进”和 “文革”时期一度出现忽视和取消技术标准,简化报告编写,对矿产质量缺乏严格把关,甚至提出取消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现在都没有完全消除。那个时期的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的简化,使得具体的区域地质调查地质信息量大幅度缩水,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数据的可靠性遭到质疑,矿产资源储量信息出现了水分。进入改革发展的市场经济时期以后,一个阶段也曾出现过认为市场不需要严格的技术标准的误区,放弃或弱化了地质工作技术标准。从地质工作规律的角度来讲,基于地质工作是认识性的工作,人们由于思维方式、知识水平、信息积累程度的差异,对相同的地质现象的认识和判断就有差异,技术规程、规范就是力图统一工作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保证地质工作的质量。
在我国,建立技术标准是地质工作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 ( 国外主要是行业协会) ,是地质工作技术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保证地质工作质量的主要手段,是地质工作按照科学规律实施的保证。
七、地质队伍素质是保证地质工作质量的关键
由于地质工作主要是依靠人的认识和分析完成的,因此地质工作队伍是知识密集型的集体,是高学历人员高度集中的队伍,人员素质在保证地质工作质量中起着关键性、主导性的作用。近些年来,野外一线技术人员素质的下降必须引起重视。地质工作是实践性、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无论在认识上还是信息获得上都需要有一个积累的过程,正如孙大光部长曾经指出的,地质工作出人才大致要在40 岁左右。但是,目前浮躁的情绪也在影响着我们的技术队伍,有些年轻的技术人员对技术标准的认识不足,造成地质工作质量的下降。
在建立高素质地质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方面,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有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地质专业大学生大量的野外实践,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可以培养地质技术人员的地质情结和大幅度提高野外实际工作能力。在地质工作部署中可同时部署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实行 “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地质工作组织方式。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由于地质工作的萎缩,人员素质下滑问题日趋严重,尤其是地质工作一线技术人员的素质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野外观察能力下降、忽视地质研究工作等。除专业素质外,职业道德素质也出现问题。
在现阶段需要加强专业学科队伍建设,特别是建立一支精干的地质基础学科( 地层、构造、岩石、古生物) 、区域地质、矿产地质 ( 分矿种) 专家队伍,体制上要有相应的机构保证,运行上要有稳定的项目支持,管理上要防止急功近利,思想上教育科学家要耐得住寂寞,待遇上需要有所提高。
当前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特别是信息技术深入到地质工作的各专业,渗透到地质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地质工作的全过程,因此对在职的地质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再学习、再教育的问题也十分迫切。
八、国际合作与交流是地质工作发展的重要条件
地质学科的特点和地质工作的属性决定了国际合作与交流是地质工作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地球是一个整体,一个地区的地质发展史是全球地质发展史中的一部分,中国的地质条件与全球的地质构造条件是不可分的,国界并没有将地质构造单元划分开。全球性的特提斯成矿带一直是跨国界的巨型成矿带,阿尔泰成矿带则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和蒙古。在研究地球发展史时我们不能不关注距离我们很远的澳大利亚,而研究斑岩型铜矿时,我们又不能不研究智利的铜矿带等。这是符合地质工作规律的,世界地质工作的发展史是一部国际合作的历史。
当前经济全球化,更需要开展国际化合作与互动。地球的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资源,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首先是资源全球化,必须客观面对矿产资源全球分布不均匀的特点,积极推动世界各国相互合作、互通有无,实现共同发展。这就需要从地质工作的发展规律来重新审视我国地质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20 世纪 50 年代,中苏合作给我们带来了整套的区域地质 ( 测量) 调查的工作方法、矿产资源的勘探方法和储量体系,为新中国地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我们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了地质合作交流,把先进的地质理论 ( 如板块构造、地球动力学等) 、勘查技术方法、地质工作管理经验等,引入我国地质工作之中,促进了地质工作的发展。进入 21 世纪以来,“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战略的实施,为我国地质工作走出国门提供了机遇。新形势下我国地质工作的国际化任务更加繁重。
今后,在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中要充分利用我国的地质特点和对方的特长,把重点放在战略重点领域上和急需解决的地质问题上或优先发展方向上,发展互利互惠的多边和双边跨国合作与交流活动。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结合我国独特地区的地质条件,创建或发展地质科学理论,培养一批新型地质人才,占领国际前沿领域,提高我国地质科学的地位,使我国尽快由地质大国转变为地质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