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开药店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4、办理税务登记;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6、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7、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8、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9、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
10、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
11、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开设药店的资质审批流程:
1. 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提供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证明、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等相关材料;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
3. 通过审查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4. 持《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获得营业执照;
5. 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税务证明;
6. 申请并通过药品分类管理验收,确保药品经营活动符合规定;
7. 如需申请医保定点资格,需满足相关条件,并向医保部门提交申请。
综上所述,开设药店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和资质审批流程。首先,需要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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