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豹猫(俗称抓鸡虎)数量很多泛滥成灾.每天都侵害村民的家禽.有办法抓住这些可恶的家伙吗?

如题所述

侵害以后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赔偿,如果当地政府考虑因其数量而导致损害,会考虑进行捕捉或者其他方式。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四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和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与补偿。

有学者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的“补偿”是国家赔偿责任,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虽然一字之差,却相差万里。国家补偿目的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对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国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

扩展资料:

1、野生动物园中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野生动物园中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案件,通常是由作为经营管理者的野生动物园承担民事责任,适用《民法总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此时受害人在与动物园管理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向法院起诉,请求承担侵权责任。

2、完全野生动物致人损害

对于此种情况,我国现行的法律未做详细规定,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第十四条中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由于适用此种情形下的法律没有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受害人遭到了损害,也不能得到有效的赔偿,得不到相应的救助。但既然有原则性的规定,各地相应的也根据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牲畜死亡的,补偿金按当地市场价格的一半补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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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抓捕豹猫的办法:
1、在家禽窝旁边放抓捕笼子。
2、用药物放入诱饵,使其昏睡。
3、使用捕兽夹。
因为豹猫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所以不能私自贩卖或杀害,要联系派出所送入动物园。
第2个回答  2013-11-16
哥们。估计你的愿望要落空了。因为那个东东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要是挂了他。有罪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防范。对于猫咪我们的招数还是不少的
第3个回答  2018-08-07
养家禽不如要豹猫,
第4个回答  2024-08-23
千万不要抓豹猫,这个要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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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愿意赔偿生态修复费用,今后一定学法守法,做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员’。”庭审中,罗某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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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损害,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建始县检察院在对罗某某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向建始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起诉人紧紧围绕保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详细向法庭出示了证据,阐述了野生动物受到侵害的事实和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的法律依据,并就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进行了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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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办理是我院发挥公诉与公益诉讼职能合力,实现惩治犯罪和生态治理保护目标的一次有益探索。”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案件承办人介绍到。

 
 野生动物在生态环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该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不仅开启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的新起点,也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平衡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警醒广大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