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单说一下情况;我3月6日进单位开始工作的,因为有事5月7号打辞职信,希望能在一个月后离开,但是领导不批所以不收辞职信,过了一个多月了,现在是6月11号了我告诉领导我要走,领导说不批就不能走,走了工资什么的就没了,但是我必须的离以开,他们押了我半个月工资之外还押了我1000元押金。
我想请劳动仲裁帮忙,但是我什么证据都没有,他们能帮我查明白吗?能要到钱吗?
补充一点我们开工资是用打卡的方式,有工资条,但是工资条上单位印章啊名字啊什么都没有,只有我的名字和工资之类的数字,一千元押金也只是在工资条上显示押1000那样的数字,没有押金条
求有明白人,帮下忙,告诉我怎么办。
没有合同,只有那个员工守则签了
追答你在哪个地方,地方不同,处理也不同的,深圳那边的劳动局就非常的帮助人,你去搜一下你当地的劳动局电话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