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具体措施

如题所述

减税降费具体措施是什么呢?很多用户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就来简单介绍。
营改增已成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的“触媒”。营改增后,建筑业积极探索装配式、工厂化模式,房地产业剥离施工、园林、物业等实行专业化、产业化,金融行业向资产管理、金融产品等现代金融服务延伸,餐饮业等服务业专业外包迅速发展、创新意愿强烈。
营改增成为撬动财税改革的典型杠杆。全面推进营改增优化了税制结构,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培育壮大了新动能,于是引起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给予的专业认可:营改增使中国的制度处于地位,在中国经济改革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6年5月1日起,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过渡方案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次比较系统提出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
这一改革将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
2018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规模达1.1万亿元的减税降费目标,此后又出台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措施,使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达到1.3万亿元以上。
2018年9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对减税降费作出重要部署,确定了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配套措施,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并明确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超万亿元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此后又“加码”出台了新的举措。一系列政策已密集实施,特别是深化改革和个税法修订,被视为税制改革的重大跨越,减税效果明显。
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把已定减税降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同时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2018年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2018年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
2018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此前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正在研究更大规模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从现实可能性看,减税降费确有一定的空间。
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
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举行。减税降费成为关键词。会议提出,2019年将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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