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肯定是违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第16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