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现在必须一起交吗

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强制捆绑销售是合法的吗,我只想交 交强险,客服人员说必须交商业险才给办理交强险。我是在临沂办的。望大家有知道的吗说声。

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缴纳的,强制捆绑销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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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缴纳的,强制捆绑销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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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20

机动车保险只有交强险为强制保险,商业险为个人选择入险,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强制捆绑销售不是合法的。

申办交强险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交强险缴纳额度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为950元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为1100元

二、非营业客车

1、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为1000元

2、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为1130元

3、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为1220元

4、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为1270元

5、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为950元

6、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为1070元

7、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为1140元

8、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为132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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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9
不是的,可以分开交。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1、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的范围不同: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5、赔偿的限额不同:
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项目下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6-26
你说的是交强险与商业保险捆绑销售的问题,你说的客服人员是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吗?还是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交强险是国家要求必须要投保的车辆强制保险,而车辆商业保险是车主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购买的,没有强求。但如果你是新车,可能汽车销售公司对于新车车主的一种销售方法(目的就是为了赚取保险公司支付给汽车销售商的保险销售佣金)。另外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车辆,在车辆的所有权没有百分之百的划归到你的名下时,必须按银行的要求投保。 由于你没有讲明白你的问题,现在只能试着回答你,你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你的车是分期付款,而且贷款还没有还清,那没有办法,你只能按当初和银行的约定,购买制定的保险,因为银行对你的车还有权益。二、你的车是新车,而且全额支付车款,汽车经销商可能会要求你购买他们所谓的一条龙服务产品。我觉得你可以按他们问说的购买,然后接受他们的服务,等汽车经销商为你提供的服务完成后(根据经销商的工作效率以及各个办事机关、单位的效率大约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你可以拿着你的商业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去退保(商业车辆保险),因为商业保险是投保自由,退保自由,保险公司不会拒绝你的,这样你就不会让那些无良的汽车销售商赚到你的商业保险的销售佣金。三、你的测试已经使用多年的车辆,如果客服人员对你说你必须要购买商业车险才能购买交强险,那么我告诉你,他们这么做是违规操作,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多销售一份商业保险,你可以向他们公司投诉他,我觉得应该没有问题,因为这是硬伤,只是蒙一蒙不懂保险的人士,如果你据理力争,他们就不会再要求了。而且换句话说,他这么要求你必须买商业险也没关系,你不就是为了买交强险吗?那么多家的保险公司,你为什么非选他们家呀?你不会换别的保险公司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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