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缴纳的,强制捆绑销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可以分开缴纳的,强制捆绑销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只有交强险为强制保险,商业险为个人选择入险,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强制捆绑销售不是合法的。
申办交强险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交强险缴纳额度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为950元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为1100元
二、非营业客车
1、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为1000元
2、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为1130元
3、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为1220元
4、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为1270元
5、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为950元
6、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为1070元
7、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为1140元
8、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为132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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