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或有对价

如题所述

同一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涉及的或有对价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时应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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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30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一章中,关于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相比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兄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会计处理分析
(一)合并日的初始确认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买方于购买日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或有对价的初始计量直接影响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金额。购买日的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应基于标的企业未来业绩预测情况、或有对价支付方信用风险、时间价值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合并日后的后续计量
1. 计量期间调整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购买日后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
2. 非计量期间调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报表层面,合并日被合并方入账价值以及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均按原账面价值计量,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相应地,或有对价的后续调整也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在个别报表层面,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依据被合并方于合并日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其与合并方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相应地,或有对价后续的调整也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报表层面,或有金融负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或有金融资产也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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