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网站icp备案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一、经营性icp备案办理的具体流程

(1)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2) ICP 注册;

(3) 输入手机、邮件验证码;

(4) 录入备案信息;

(5) 将备案编号和电子证书安放在规定的位置。

二、经营性icp备案办理的具体注意事项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5
ICP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我国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一、ICP许可证在哪申请?
ICP证的申请在当地的省、市通信管理局就可以了(也可以找代理公司协助,阿里云有此业务,在它们官网可了解)但是必须是在公司注册地的通信管理局,比如A市注册的公司,要申请ICP证就需要到A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所以说申请ICP证的时候,申请地点是有限制的,但是ICP证作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没有全国和地方的区分,所以,您申请了ICP证之后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经营此项业务。
二、ICP许可证办理条件
1、需纯内资企业;
2、公司注册资金需一百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材料: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单位概况。包括: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10、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第2个回答  2019-02-28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就是icp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属于等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申请icp经营许可证首先要满足申请条件,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人员社保、网站要求、经营范围都是有要求。
icp经营许可证是各省通信局审批,企业申请条件满足后可以登录工信部网站进行在线提报材料,网审通过后大约两个月左右下证。
icp证书有效期为5年,每年1月3月需要进行年报,执照信息变更后需变更证书对应项目。
第3个回答  2017-04-03
1、什么是经营性网站?
经营性网站,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以及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 互联网空间等经营性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2、什么是经营性网站备案?
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将 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某某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开办的经营性网站,应当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备案。
3、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既持有域名证书)。
(二)网站所有者要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什么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四) 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 经营性网站备案程序?
(一)前期准备
(1)登录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的网上工作平台-全国各省信管局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下的“网站备案登记”模块。
(2)在《网站在线备案》的栏目中,按要求完成登记。
(二)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如网站有共同所有者,应提交全部所有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加盖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机构、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其他对所提供域名享有权利的证明材料。
(4)对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所提交的复印件或下载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者的公章。
(三)送达
(1)将书面材料直接送达至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特殊行业监管科。直接送达的,经办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于完成在线申请程序后30日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未申请。
(3)申请者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四)备案确认
A、确认在线和书面申请材料的内容齐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备案。
B、申请材料存在瑕疵或备案网站名称存在事实或法律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将终止原因告知申请者。
C、符合备案的申请,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该网站备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D、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持有异议,均可向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提出书面异议声明。
(1)与主张权利人所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与主张权利人已办理备案的网站名称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误认。
(3)使用了主张权利人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
(4)主张且有证据证明,申请备案的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5)主张且有证据证明,主张权利人对申请备案的网站拥有所有权。
E、异议处置。
(1)对证据充分的有效异议,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将中止相关网站申请备案的程序。
(2)对网站所有权和网站名称所有权提出异议的,异议方应在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定网站名称所有权
的民事诉讼。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将依照有关的民事判决结果,恢复网站备案的受理工作。
F、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向备案网站发放统一制作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
(五)安装备案电子标识
网站所有者应于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的右下方,并将其链接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以供公众查询。
6、备注

(1)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a)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b)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2)不得冒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 标识。对冒用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备案网站页面公示的网站名称、网站所有者等主要信息应与提交备案信息相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