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第二章 组织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第五条 毕节市人民政府是网站的领导机构,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
第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门户网站的牵头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网站建设的栏目策划、内容组织、信息采编和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等工作,并对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的子网站进行指导。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的子网站由各主办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合市政府主网站的统一策划,遵守网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做好主网站的内容保障等工作,并接受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
第七条 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应将网站建设纳入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配备专机、专人,做到定岗、定责,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
第八条 市政府主网站要加强与各部门、各镇乡办事处子网站的整合,依托主网站资源建设完善子网站,采用统一标准,以促进信息整合、资源共享、节省投资。
第九条 从事网站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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