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死后留下巨额遗产,伊拉克亲戚想独吞,为何中国籍妻子成为大赢家?

如题所述

也许说来有些令人惊讶,旧中国最有钱的人,居然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位犹太商人。此人的名字叫哈同,1851年生于伊拉克巴格达。幼年时期,哈同的家境十分贫寒,他靠拾破烂、捡煤块为生。

1856年,5岁的哈同随父母迁居印度孟买,并加入英国籍。1872年,21岁的哈同只身从印度来到香港,其过程非常艰难并经历了生死考验。第二年,他转到上海,在沙逊洋行供职。

哈同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洋行当门卫兼清洁工,但这位天生具有好奇、冒险和奋斗精神的年轻犹太人为自己定下了目标,他以同样是犹太人的老板沙逊为榜样,并立志今后要超过他。

1886年,哈同娶了一位中法混血妻子罗迦陵。这个女人拥有过人的机智,性格也大胆泼辣。哈同娶了她后,事业开始蒸蒸日上。婚后第二次,哈同担任上海法租界公董局的董事。

然而,真正给哈同的事业带来巨大转机的是中法战争。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中国军队接连挫败法国侵略军,这些胜利让中国人民欢欣鼓舞。但上海的洋人却坐不住了,他们以为中国打败法国后自然就会清理他们,于是纷纷逃离上海,上海的房价因此暴跌。

哈同也想去香港躲避一下,但他的新婚妻子罗迦陵却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把自己的首饰卖掉,劝丈夫倾其所有用于购买房屋土地。这是一场可能倾家荡产的赌博,但是哈同赌赢了。

结果是清政府在军事上节节胜利的情况下不败而败,洋大人们又纷纷回到上海,十里洋行恢复了繁荣。哈同则名利双收,他购买的房产,也就是今天的南京东路一带,后来逐渐发展为上海的商业金融中心,在数年间地价上涨千倍以上。哈同从此成为犹太炒房团中最耀眼的一颗明星,并被人称为远东首富,声望果然超过了老东家沙逊。

1931年6月19日,80岁的哈同在上海病故,留下1亿7千万美金巨额遗产。这其中包括地产460亩,房屋1300幢,以及价值百万英镑的珠宝。但遗憾的是,哈同夫妇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但他们多年来收养了几十名中外养子女。

哈同生前曾和妻子立下一份遗嘱,这份遗嘱遗嘱以英国律师为证人签署的,一式两份,内容相同。遗嘱规定,如果哈同死后7天之内其妻罗迦陵不死,则罗迦陵将继承全部遗产;如果7日之内罗迦陵去世,那么遗产归遗嘱执行人管理,由遗嘱执行人监护继承人成年后,按遗嘱规定将遗产分割给各继承人。

这份遗嘱规定,在扣除赠与其他养子女的款项以及包括丧葬费在内的一切开支以后,哈同的两个养子大卫和罗弼分别获得遗产的70%和30%。遗嘱的执行人是哈同的大管家和律师。

如今的南京路

由于哈同信奉犹太教,根据犹太教的习俗,丈夫去世后妻子一般在7日内殉节而死,所以哈同在遗嘱中特地注明。但当时罗迦陵还不足70岁,身体非常健康,也没有殉节的打算,所以顺利继承了哈同的全部财产。

然而,哈同去世后不久,先后有十几名自称是哈同伊拉克亲戚的人也来要求分遗产。他们声称根据伊拉克国家法律,老东家的全部遗产,应该归他们血统最近的胞侄承继。

所以这些伊拉克亲戚想独吞哈同的财产,否认罗迦陵的继承权。但法庭认为哈同已加入英国国籍,是受英国保护的公民,按照英国法律哈同遗嘱有效。所以,哈同的中国籍妻子成为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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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1
因为当事人在生前立下了遗嘱,愿意把自己所有的遗产都留给自己的妻子,因此中国籍妻子成为了大赢家。
第2个回答  2021-02-18
因为当事人在生前就留下过遗嘱,里面很明确的有表达过自己在死后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妻子,这遗嘱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中国籍妻子成为最大的人生赢家。
第3个回答  2021-02-18
因为该男子当时生病住院的时候,只有中国籍妻子在身边照顾他,后来他决定修改遗嘱,将大多部分财产都给妻子,一小部分捐给慈善和赡养亲属!
第4个回答  2021-02-18
因为人在死后,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是财产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