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的职责

如题所述

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1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
(1)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2)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3)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4)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5)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6)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7)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8)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9)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法官助理应具备的素质
(1)听

这是法官助理掌握工作情况的基本途径。真正具备“听”的基本功应达到“三心”:一是热心倾听。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官以及书记员的所诉所说,都要热心倾听;二是细心静听。听必须集中精力,冷静梳理,准确掌握叙说者的表达要义和内涵,从而采取精准的应对落实措施;三是耐心多听。要让叙说者把话讲完。

(2)说

这是法官助理沟通各方关系的重要纽带。法官助理工作中接触的人多事杂,良好的语言沟通技巧能够在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效果。有助于促进案件有效审理;帮助当事人提升对案件审理的满意度。

(3)读

这是法官助理积累知识经验的坚实平台。作为法官助理,既靠学校的教授、老同志的传帮带和实践中的历练,还需要在阅古知今中理解和体味,通过读书砥砺心智、增长知识和经验。

(4)写

这是法官助理综合素质能力的集中体现。作为法官助理,“写”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功,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是对案件最终裁判结果的书面阐释,更是法官助理职业素养的另类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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