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抗疫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在全体人民都在努力抗疫的情况下,明知自己已经感染,但是却违反相关抗疫规定的人,确实需要被追究责任,不过事情有时候并没有那么简单,在事实还未清楚之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都是有些强行的。吉林省通化市就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会对“0号感染源”进行刑事追究,在声明里面,他们并没有透露出太多的信息,只是说要追究责任,并且已经立案侦查。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寥寥几笔就带过,确实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要追究0号感染源的责任?在我们大众的视野里,只有明知故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抗疫规定,却还是要违反,给公众带来巨大麻烦的人,才需要被追究。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位0号感染源林某的活动轨迹。受到朋友的邀请,这位林某前往吉林通化办了些事,而当时他是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但是他本人却并不知道,在那个时候,通化市的疫情防控做的很好,已经连续几百天没有出现新病例,林某这一去,直接导致他的朋友也受到了感染。因此,林某就成为了0号感染源,他的朋友就成为了1号感染源。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林某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而在出发之前,通化市也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规定不能与朋友进行短时间的聚集。
低风险地区林某没有那么高的警惕性很正常林某生活的地区,在当时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新病例了,因此林某对于疫情失去一定的警惕性,说实话只能算是人之常情,作为无症状感染者,林某不知道自己这次出行会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林某和他被感染的朋友,实际上都是新冠病毒的受害者。他们从来都不想自己成为感染者,也并非故意违反规定,强行进行聚集活动,所以,从各个方面来看,我都认为这位0号感染源不应该被追责。
疫情还在持续着,每个人都努力做好抗疫措施,疫情才会被控制住。在保证自己健康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那些无意之间中招的“受害者”,没有人愿意被感染,如果确实查出林某存在故意传播病毒的嫌疑,那么依法追究责任才能拥有足够的理由,如果只是不知情、在自己也不知道后果的情况下做错了事,那么我认为应该给予他们一些宽容。他们也无法预测未来,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行动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我相信他们也会呆在原地,坚持抗疫。
吉林通化的疫情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也迫切的希望当地查明疫情出现的原因以及找到“0号感染源”,现在“0号感染源”已经被查到,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分析我认为如果有足够证据的话,是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在是防控疫情的关键的事情,这个人还在到处做宣传,也没有上报当地政府,严重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 。不过这是需要查明真相才能下定论的,,如果这个“0号感染源”也是受害者的话,那么他就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他是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还到处流窜,那就必须追究责任。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传染者,我们耐心等待结果即可。
写给大家现在疫情出现的小规模反弹现象,我希望大家都可以遵守当地的准则,非必要不要外出,必须要外出的时候,也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回家后及时消毒,不去参加聚会,不进入高中风险地区,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定能战胜疫情,回归到以前的平静生活。
相关引用据媒体报道,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查,此次疫情系因东昌区“源升品质生活坊”经营者季某某1月9日邀请黑龙江籍人员林某某(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疫情“0号传染源”)到通化市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1月17日,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已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如果没有故意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没有违反防疫规定,感染者也是疫情受害者。目前274个字的通报让公众有很多疑问,须尽快公布更多详情。希望能尽快调查清楚各种关键问题,尤其是涉案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当时的防疫政策、是否存在瞒报行程等。如果确实有问题,那就依法严惩;如果没有问题,也要及时给公众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