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座位宽度
残疾人坐上轮椅后,双大腿与扶手之间应有2.5-4厘米间隙,约2指宽。如座位过宽,双臂推动轮环时伸展过大,易疲劳,身体不能保持平稳;过宽时轮椅亦不能通过较窄的过道;当残疾人坐轮椅休息时,其双手不能舒适地放在扶手上。如果座位过窄,会磨损残疾人臀部及大腿外侧皮肤;残疾人上、下轮椅亦不方便。
2. 座位长度
正确的座位长度是残疾人坐下之后,坐垫的前缘离膝后6.5厘米,约4指宽。如座位过长,会顶住膝后面压迫血管与神经组织,并磨损皮肤。如座位过短,使臀部承受的压力增大,引起不适、疼痛、软组织受损及压疮。
3. 靠背高度
通常情况下,靠背的上缘应在腋下10厘米左右,约手掌宽。靠背越低,身体的上部及双臂活动范围越大,功能活动越方便,但支持面小,影响躯体的平衡。因此,只有平衡性好、障碍较轻的残疾人才选择低靠背的轮椅。反之,靠背越高,支撑面大,但影响功能活动,所以要因人而异,调整高度。
4. 扶手高度
在双臂内收的情况下,前臂放置在扶手背上,肘关节屈曲约90度为正常。如扶手过高,则双肩易疲劳,推动轮环容易造成上臂皮肤擦伤。如扶手过低,驱动轮椅易致上身前倾,造成躯体从轮椅上倾出,且长期处在前倾的体位操作轮椅可致脊柱变形、胸部受压从而导致呼吸困难。
5. 座位与脚踏板的高度
座位与脚踏板的高度是相互协调的关系,如座位高,脚踏板相对就低,反之脚踏板就高。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坐在轮椅车中双下肢放于脚踏板上,此时大腿下部前1/3处高于坐垫前缘约4厘米,约2指宽。如座位过高或者脚踏板过低,会造成双下肢失去支托,下肢悬空,身体不能维持平衡。反之,座位过低或者脚踏板过高,会使臀部承受全部重力,造成残疾人不适,久之臀部软组织受损,同时,残疾人在操作轮椅时会十分吃力。还有第三种不良情况,即座位和脚踏板同时过高或同时过低,都会增加残疾人在操作轮椅时的困难,前者是轮椅不能靠近桌面,影响功能活动,后者易碰撞地面,使行动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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