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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