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违法记录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父母有一般行政违法记录案底,对子女影响不大。刑事犯罪的,本人会受到刑事处罚外,对子女未来的影响也很大。刑事案件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对子女的公务员考试,国企单位等等职位的招聘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征兵、银行、军校、警校等的招聘都有相应规定,如:子女报考军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无法通过政审;子女找工作时,如果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检法单位等,政审通不过。对于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父母有留下刑事犯罪案底的档案资料的,都会影响到相应职位的招聘和学校的报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四条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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