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和社保有关系么?

税前工资25000,公司给定的基本工资是3500,补助21500,社保是按照3500元上的,但是个税确实按照25000元缴纳的!请问这样合理么?十分感谢

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关系是:

1、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都是工资;

3、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扩展资料:

税率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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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3
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税的纳税申报;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都是工资;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又被称为“五险一金”,所谓五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一金”则指住房公积金。
2.社保费用以最低档社保为例,其中养老保险需要缴纳28%;医疗保险为12%;失业保险为1%生育保险为0.8%;工伤保险为0.3%,因此最低档社保总缴金额为收入的66.1%,当然,社保也不是硬性规定需要全部购买这六项,而可以选择性购买,比如只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则只需要缴纳40%。
3.当然,社保并不是由个人全部缴纳。其中个人只需缴纳总社保金额的20%,因此个人只需缴纳收入的13.2%。剩下的80%则由企业缴纳。以4000元收入为例,需要缴纳的社保总额为2644元,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则为528,剩下的2116元。
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今最低纳税为3500元,那么世纪工资达到3500是否就达到纳税条件呢?其实并不是,而是以扣除社保金额后的数目为标准,以4000元工资为例,其扣除社保后的实际收入只有1366元,远远没有达到纳税条件,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25
原则上市不允许的,按照税务总局2009【85】号问的规定,扣缴单位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即:不论收入多少,是否产生实际应纳税额,都必须进行个税明细申报。目前很多省份的信息化系统中,没有将个税明细数据中的社保数额(税前扣除项)与社保明细申报中的数据做比对,所以,大致上来说,是不会对你个人产生影响的。
但如果你已经达到纳税标准,即已经收入够缴税。但是单位没有给你报,那就存在漏税的嫌疑,当然这个责任主要在扣缴单位。
国家目前正在实施推广的金税三期系统中,将会把社保和个税融合在同一个申报系统中,称之为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当然这个还是在逐步实现的过程。
第3个回答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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