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非杭户籍报名材料:
家庭户籍本。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016非杭户籍报名条件:
1.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即入园前一年8月31日前办理临时居住证,且至入园前无中断);
2.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父母至少一人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即入园前一年8月前开始,按规定连续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
4.年龄条件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在杭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五)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上述(二)(三)(四)中的在杭(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每年6月下旬),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居住地学校受理报名。如超出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报名学校汇总后统一报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详细问题还是要咨询当地所要就读的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