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能否在浙江读高中?

如题所述

外地户口能在浙江读高中,但是能否在浙江高考有限制。

1、外地户口在浙江上普通高中可以参加高考,条件就是高中三年都是要在浙江读,而且不能读重点高中。

2、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高中学习,并取得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浙江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在全国已公布方案的省份中,浙江省的异地高考门槛比较低,只要求浙江学籍与连续3年高中在浙江就读,有些省份所要求的“父母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都没有涉及。

4、浙江异地高考门槛具体要求是,外省籍考生,须从高一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并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过程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5、符合条件的异地高考生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网上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扩展资料

现实意义

在2010年12月启动的国家教改试点中,解决异地高考列入了试点,进行试点的地区是山东、湖南、重庆三个地区。

各地异地高考方案接受专项督查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换言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无法绕过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这些大城市正是异地学生聚焦的场所,异地人口聚集的城市。

在北京,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08-2009学年度,30073名非北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中,最多只有24685名学生在北京继续读初中;

12599名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中,最多只有5484名在北京继续读普通高中。大量孩子在北京读完一部分课程后,不得不忍痛离开北京、离开家人,回原籍读书。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就是非本地学生在北京难以升学,尤其是难以参加高考。

而在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已有4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他们很快就面临中考问题,如果中高考问题不解决,这些孩子将有很大部分回原籍所在地求学,产生新的留守儿童问题。

从2008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再到《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异地高考”这个议论了两年多的问题,在2011年两会上颇有“拨云见日”的迹象。同时,这个极具统筹性质的改革之举也让教育改革有了新的契机。

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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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8

外地户口能在浙江读高中,但是能否在浙江高考有限制。

    外地户口在浙江上普通高中可以参加高考,条件就是高中三年都是要在浙江读,而且不能读重点高中。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高中学习,并取得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浙江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在全国已公布方案的省份中,浙江省的异地高考门槛比较低,只要求浙江学籍与连续3年高中在浙江就读,有些省份所要求的“父母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都没有涉及。

    浙江异地高考门槛具体要求是,外省籍考生,须从高一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并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过程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异地高考生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网上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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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8-16

第3个回答  2020-07-11
有居住证 社保各满三年同等待遇 刚中考
第4个回答  2018-03-09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妥善处理普通高中省外转入学生学籍及成长记录和综和
素质评价问题的 通知
浙教基〔2008〕17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妥善处理外省转入学生的电子学籍及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问题,做好与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衔接,根据《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学生省际转学,须有正当理由,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额和学生的居住地点,安排相应的学校就读。高三学生在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
二、转学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经转出地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的原学校转学证书,转出地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成长记录(新课改的学生,含修习的课程模块名称、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学分、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或成绩证明(未新课改的学生,含各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转出地省级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以及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证明。
三、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转入后,应为学生在转入学校中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录入学生基本学籍信息,并在转学证书上签署意见,标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号,加盖公章。
四、转学申请人应在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入后一个月内,携带上述转学所需材料或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报送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确认和录入学分及会考成绩。学分确认和录入。转出地已进入高中新课改的学生,根据所学模块分别确认和录入必修、选修(Ⅰ、Ⅱ)学分。转出地未进入高中新课改的学生,根据该生各学期各门课程的修习时间和成绩确认、录入必修、选修(Ⅰ、Ⅱ)学分。 会考成绩确认和录入。我省根据转出地省级高中会考办公室确认的会考成绩证明确认和录入各科的会考成绩。根据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科目设置,学生在转入时错过的科目,需参加我省相应科目会考的补考。
五、转入学校应及时将学生修习的课程模块名称、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任职和教育教学活动获奖等情况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的成长记录档案中。在高三下学期,应综合学生在原学校及本校的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四个测评项目的等第。
六、转入学生必须具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浙教办基〔2008〕79号)中规定的毕业条件,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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