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抵免退税到底是免征出口的销项税,还是退生产出口货物而采购的原材料等的进项税?

我们公司是生产企业,出口了一批货物,销售额是人民币10905.49元,退税率是15个点,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为218.11计入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当期免抵税额是1635.82元,然后我就问跟我交接的会计,这笔钱税务局是会退给我们还是会从当期应纳增值税额里抵减,他说都不会,他说这1635.82是免征税额,难道是出口货物本来要交销项税然后出口优惠就不用交,可出口本就免税,也不存在要交销项税,而且看网上说出口退税退的是为生产出口货物所花费的进项税,可按我们公司的算法,没退钱又没抵减要交的增值税根本没享受优惠,还多了个进项税额转出,实在百思不得其解,麻烦老师指点,谢谢啦。

你可以简单这么理解:
你原来采购已经全额抵扣了17%的进项税,但是由于退税率15%跟抵扣与进项税的17%有差异,这个差异2%不能抵扣,所以做进项税额,其中的15%进项税额同样也是享受了扣除的
而当期免抵退税额指的是当期出口实际应该享受的优惠总金额,也就是按退税率计算10905.49*15%=1635.82
但是企业当期实际享受的优惠金额,还要比较当期期末留底税额
如果期末没有留底税额,那么要正常的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退税
如果留底税额大于应享受的免抵退税额,那么这个免抵退税额就可以全部实际退税给你,这时候当期免抵税额为0(因为已经全部退了)
如果留底税额小于应享受的免抵退税额,那么只能按留底税额给你退税,差额的部分才是当期免抵税额,也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
按照你说的情况,应该是第一种,当期没有留底税额,应该要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一个出口金额不计算销项享受了免税,另外出口部分对应的采购进项税额除征退率差异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做进项转出,别的15%全部可以正常抵扣,也相当于享受了退税,也是一样的享受了出口优惠政策,而“抵”,因为你没得可抵(没有留底税额),自然也就不存在抵的过程追问

留底税额又是什么?应交的增值税还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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