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

2017年3月份从第一家单位离职,2017年10月入职第二家单位,期间六个月自己都没管社保,也没去社保局办申请个人缴纳,第二家单位缴纳社保是从10月份开始,请问这6个月需要自己交吗,是不是还有滞纳金?

确实是一个较复杂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其实在很多单位都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跟哪个单位签合同,就应该由哪个单位为你购买社保,而社保缴纳基数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你今年的缴纳基数以你上年月均收入来确定。所以无论你在哪里工作,你的社保缴纳都已经以这个来界定。 A提出的解决办法是现在大多数单位采用的办法,现在医保没有实现全国联保,这确实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得看你自己怎么取舍。如果是以个人来买社保,那肯定是和单位给你买是不一样得。据了解,个人买是象套餐似的,再怎么高,肯定不会有单位给你交得高。如果是考虑利益最大化,并且不是长期在B地工作得话。建议还是在A所在地购买。如果长期在B地工作,在A所在地购买也未尝不可,等到退休是可以转回B地得,但这就会有医疗报销上得不方便。在全国医保联网之前,这个问题没有两全其美得办法。虽然我也不能解释得很清楚,但是就身边遇到这些情况得人,几乎都选择在签订合同得单位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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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5
员工根本不需要,除非你是法人是老板才要交滞纳金!大部分人都是断断续续缴费的,断交了不需要补,没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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