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移送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要不要开增值税发 票,关键在与区分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是否在同一县(市),如果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视同销售,这个时候就应该开具增值税发 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