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出售账务处理的疑问,请大师指点江山,谢谢

题目:2016年7月2日,甲公司将其拥有的商标权对外出售,取得价款为600万,相关处置费用为72万。该商标系2013年1月购入,成本为5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无残值,至出售时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则该商标权对甲公司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156 B.178 C.25 D.203
解题:
2013年1月购入该商标权
借:无形资产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013年至2016年7月,应计提折旧额=500/10*(3+6/12)=175**********疑问一:按照无形资产的摊销原则(当月发生当月计提),2016年为何不计提7个月的累计摊销?
借:生产成本 175
贷:累计摊销 175
2016年7月2日,出售该商标权
借:银行存款 600
累计摊销 175
贷:无形资产 500
银行存款 72******疑问二:出售该商标的处置费用,应列入那个会计科目?
营业外收入 203
2016年1-6月,应计提累计摊销额=500/10*6/12=25(万元),则该商标权对甲公司2016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203-25=178(万元)*********疑问三:在倒挤营业外收入时,累计摊销额已经考虑了2016年1-6月的累计摊销额,在计算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影响时候,再一次剔除2016年的25万元摊销额,是否合适?

疑问一:按照无形资产的摊销原则(当月发生当月计提),2016年为何不计提7个月的累计摊销?
当月发生当月计提,处置当月不计提摊销,7月处置,7月就不再计提摊销,所以是6个月
疑问二:出售该商标的处置费用,应列入那个会计科目?
由于处置无形资产不是经常性项目,没有设置类似于固定资产清理这样的清理科目来归集处置费用,所以直接以现金(银行存款)支付冲减处置损益。
疑问三:在倒挤营业外收入时,累计摊销额已经考虑了2016年1-6月的累计摊销额,在计算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影响时候,再一次剔除2016年的25万元摊销额,是否合适?
要计算的是该商标权对甲公司2016年的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16年的摊销减少了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5万,在处置收入600万不变的情况下,摊销减少了账面价值25,处置损益也就比不摊销多了25。换个说法,如果是期初处置,那期初的账面价值就是=500-(175-25)=350
处置损益=600-350-72=178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