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路G343原从这排房中间过,现绕过房子距离2米到4米多,政府不拆迁每户赔偿5层楼才2万,咋办?

我们是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西街村广源一区南一排十二户居民,我们的问题是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建设工程过程中与居民发生的矛盾。1,至今半年多不依照相关法规公示道路性质!由领导随意决定变换城市主干道(经过城市的国道省道都是城市道路)、强修不成又说不管啥路解决我们房子安全问题就行(不可能解决),人身安全不予考虑(因为走在马路上也会有危险)!最后歪解法规再次强修不成。2,财政资金充足到位却修到我们房前(原规划从房中间穿过),为了不拆迁少补偿拐弯绕过(第一户已成危房)。致民房外缘渠沟和国道路基(无排水沟位置)间距4.3米或不到2米!3,我们全体要求依照《公路安全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们的住房严重影响公路安全修建和通行安全,以及居民和房屋安全,应当依法修路,合理拆迁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的话都是规划先行的,包括征地批准文件,也会根据这个规划去批准征收的一个范围,并且是有详细的征收红线图的,不能够因为想要少补钱而去改掉这个建设的规划。
所以建议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具体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如果这几户房屋已经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内了,肯定是得拆的,也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如果原本的征收规划就没有要征收这片房屋的话,可能即便是申请也没有用。
但是如果这个道路已经离房屋非常非常近了,已经超越安全距离了,可能也是需要去拆除的,或者是说可能这个路的建设本身就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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