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西街村广源一区南一排十二户居民,我们的问题是宜阳县南环路西延(新增国道G343)建设工程过程中与居民发生的矛盾。1,至今半年多不依照相关法规公示道路性质!由领导随意决定变换城市主干道(经过城市的国道省道都是城市道路)、强修不成又说不管啥路解决我们房子安全问题就行(不可能解决),人身安全不予考虑(因为走在马路上也会有危险)!最后歪解法规再次强修不成。2,财政资金充足到位却修到我们房前(原规划从房中间穿过),为了不拆迁少补偿拐弯绕过(第一户已成危房)。致民房外缘渠沟和国道路基(无排水沟位置)间距4.3米或不到2米!3,我们全体要求依照《公路安全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们的住房严重影响公路安全修建和通行安全,以及居民和房屋安全,应当依法修路,合理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