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国国籍方法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有:
① 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本人出生在外国, 具有有中国籍,但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 定居在中国, 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③ 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国国籍办理方法
1、办理单位: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外国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2、申请材料: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
(1)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