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10年前我家四轮拖拉机在运输途中,与一位骑自行车载着他媳妇的人相遇(骑车人喝酒了),突然自行车倒了把他媳妇的腿压断了,住院的所有花销均由我家出并且治好后安装了假肢。但是他们家把我们家拖拉机从交警大队扣去了而且给卖了耽误了我家两年的生意,车上有一车货物也被卖了。这几年他们家起诉我要求赔偿费用加起来9万元,但是我一直在外地没有出庭也没有在法院传票签字。今年他们家又起诉要求赔偿,这件事情我想问一下该如何处理?怎么才能解决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提示你:你只需要出示银行的汇款凭证,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确应该向中他支付这笔钱,以不当得利诉讼,对方会返还这笔钱的。像这种情况报警一般不会受理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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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6
有利息吗?如果仅仅是本金的话,案件审理费需要预缴,2300元;律师费,至少要3000-5000元。时间的话,一审一般在3个月到6个月,二审的话,在2-3个月左右,加起来需要差不多一年时间。案件审理费,你胜诉后,法院一般判决被告承担。如果对方不配合,还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追问

是我家车子把别人的腿压断的,他们起诉了我家几年,现在又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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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31
你打钱进去没银行没记录的??你没填写任何凭据就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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