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家四轮拖拉机在运输途中,与一位骑自行车载着他媳妇的人相遇(骑车人喝酒了),突然自行车倒了把他媳妇的腿压断了,住院的所有花销均由我家出并且治好后安装了假肢。但是他们家把我们家拖拉机从交警大队扣去了而且给卖了耽误了我家两年的生意,车上有一车货物也被卖了。这几年他们家起诉我要求赔偿费用加起来9万元,但是我一直在外地没有出庭也没有在法院传票签字。今年他们家又起诉要求赔偿,这件事情我想问一下该如何处理?怎么才能解决
是我家车子把别人的腿压断的,他们起诉了我家几年,现在又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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