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去了一家国企公司.签的是5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
现在已经第7个月了,公司领导说我工作不够努力,虽然同事对我的考评过了,但是主任面谈的打分没过.所以要把试用期再拖延3个月.如果干得不好,就要我走人.
可是我从进工作到现在并没出过什么差错,做事也一直还可以,只是和主任关系有点紧张.现在明眼人都知道是主任故意在刁难我,
本来现在已经转正了,可因为他又要拖3个月.而且还可能面临被赶走的可能,
请问各位懂法的朋友,我该怎样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加拖试用期和没犯错炒鱿鱼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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