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了还款日期了 需要重新写吗?

2017年1月亲戚跟我借了10W,每月利息2000,写明2018年1月还,结果付了前两个月利息之后就一直拖 到现在利息本金都没还 因为确实也是知道他的厂里情况所以也没怎么催 今年厂里效益好点了 说好10月还 现在要他重新补写一张借条 要怎么写才合法? 因为现在我们也要用钱了 所以如果他今年不还钱 只能去法院了直接拿现在这个借条去法院告他会有效果吗?利息是从17年3月开始没给 如果今年10月去告 法院会判他还多少?另外现在这个借条只有他的身份证号 没有我的身份证号 会不会有问题?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借款人如果不按约定时间还款就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其诉讼时效起算点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后之次日起3年。
根据对方出具的"借条",在2020年11月30日前,你必须做到以下三条中的其中一条,这样你的款才不至于损失:
1、想法让对方尽快还本付息;
2、让对方重新续写新的借条;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方。但诉讼是比较麻烦的事,费心费力还要付出经济代价。有两个问题提请注意:一是按照最高院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借款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必须有银行流水,否则如果对方不承认,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二是对方有还款能力或有可查封的银行账户(账上有钱)或有可查封变现后能偿还你借款本息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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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4
可以重新写一张借条,把之前利息的偿还情况都写清楚。把日期往后延长一下也可以。
不写也没有关系,因为还款日期已经到了,你已经有权利让他偿还全部本息,年底起诉或者明年起诉也都没有过诉讼时效,法院会判令他偿还全部本息,这个没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9-06-04
如果现在对方还不清,也不需要对方还钱的情况下,最好再续一份借条,因为还款日期是2017年12月1日,按照新的诉讼时效三年计算,你需要在2020年11月底起诉,不然没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借款的情况下,对方会以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如果再续一张借条,时间会更长一些。如果现在就需要对方还钱现在就可以起诉了。追问

就是我现在要重新写一张欠条 没给的利息那些要算上吗?

追答

最好重写一份,写明首次借款日期及应还的利息金额,和现在这份相印证,主要要注明的就是下次的还款日期,因为下次诉讼时效起算点就以下次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为准了

这次的也不要丢掉,一旦发生诉讼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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