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拉拢人一起开合作社,最终受益人确实村长自己,我们都是股东,我的名字下有20万的股份我可以退股吗?

这个公司压根不存在,村长托关系找国家批的钱,我们也没有分到,他都独吞了

如果村长自己在合作社没有依据取钱,那么就构成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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