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7年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驾照的最小年龄为18岁,最大年龄70岁。
根据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
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申请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
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申请城市公交车、
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另外,《规定》还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者也作了限制。(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针对以上两种情况,
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