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地方5年没用,国家有没有什么规定

拆迁地方5年没用,国家有没有什么规定

其实土地征收和这个土地被征收之后,用来建什么是两回事,而且用来做什么的这个供地行为是与被征收人无关的。
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而且《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里面也有根据不同情况都有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罚,监管等,可以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