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

如题所述

惠庆立 局长、党组书记

李永刚 副局长

李爱云 副局长(女)

韩海龙 纪检组长

惠庆立简介:封丘县赵岗乡人,1960年11月生,汉族。1978年12月~1995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毕业于西安空军通讯学校;1987年4月,毕业于西安空军通讯学院;1999年12月,任新乡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副队长;2005年9月~2006年7月,任辉县市矿产资源局党支部书记;2006年7月至今,任辉县市矿产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的前身是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7月,为辉县市工业局二级机构。1990年4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市辖一级机构,机关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外称地质矿产管理局。1997年1月,更名为“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5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2006年7月,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迁至稻香路南段路西。2010年4月,机构改革,辉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挂牌于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内设办公室、矿产开发管理科、矿山管理科、地质勘查与环境科、煤炭科、监察科、法规信访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辖张村矿管所、百泉矿管所、常村矿管所、上八里矿管所和煤炭经营管理办公室,干部职工11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矿产资源】全市发现矿种19种,查明储量5种,其中非金属矿产3种,水气矿产两种。已查明大型煤井田两处、小型煤井田3处,远景资源量14.7亿吨。石灰岩分布面积广、厚度大、质优量大,估算资源量可达百亿吨以上。花岗石矿分布广、规模大、花色品种多、质量好、易于开采,资源量为1.5亿立方米。矿泉水有南坪、白甘泉、杨庄3处,均为天然优质矿泉水。泥炭矿3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储量102万吨,为省内目前探明的最大泥炭矿。黑色金属矿有山西式铁矿点1处,沉积变质铁矿两处。有色金属有铅锌矿点4处、铜矿点3处。冶金辅助原料矿有小型耐火粘土矿1处,储量为136万吨,还有白云岩矿两处、石英岩矿1处。化工原料矿有磷矿化点1处和钾长石矿点两处。特种非金属矿有水晶矿点1处、冰洲石矿点1处。此外,建筑用沙、砖瓦粘土、耐火粘土广泛开采。

【矿产资源有偿开采】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采矿权两宗,总成交价22.0959万元。督促全市矿山企业依法进行纳费申报,根据企业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山实测情况,共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185万余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48%,同时,累计征收采矿权价款816万余元。

【矿产储量动态管理】协调新乡市方正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每季度实测全市9家煤矿一次(全年4次)、每半年实测65家采石企业一次(全年两次),完善储量台账,落实煤矿图纸月交换制度。严格监督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利用情况,完备储量动态技术资料。

【地质灾害】2010年8月18日,辉县市遭受强降雨袭击,部分乡村发生地质灾害。黄水乡黄水村至韩口村路段发生小型滑坡6处(路内侧)、小型泥石流8处(路内侧)、小型崩塌1处(路内侧);上八里镇发生小型滑坡5处(主要位于九莲山、回龙、八里沟景区外围路段)、小型泥石流7处(回龙村5处,九莲山、回龙、八里沟景区外围路段两处);另外,冲断回龙景区路段多处、九莲山景区路段两处、八里沟景区路段1处;辉陵公路愚公洞附近发生山体滑坡1处(路内侧)、崩塌两处(在愚公洞两端),造成辉陵公路中断通车。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4月22日,矿管局在八里沟景区举办第41个世界地球日暨地质环境知识座谈会,培训乡镇、村地灾防治骨干,展出宣传版面6块,发放宣传画500余份,宣传材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6条。汛期来临之前,向有关乡镇村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73份,防灾避险明白卡708份;向重大隐患点监测人员发放喇叭、口哨、手电筒等预警器材和通讯费用,督促有关单位在地灾隐患点设立警示牌。5月27日,辉县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辉县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3个文件,与有关部门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雨季强化地灾隐患巡查,发现新隐患点3个,分别分布在冀屯乡东北流村、西北流村和吴村镇王放营村,及时将灾害情况汇报至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多次陪同省国土资源厅及新乡市国土资源局领导考察、检查沙窑、黄水、南寨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6月1日~10月31日,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局人员轮流值班,对外公布局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协调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在遇到突发性天气变化时,利用短信平台向各级监测防治责任人员直接发送地灾信息30次共4800条;遇到恶劣天气,及时用电话向监测防治责任人传达上级紧急通知。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同河南省物探队、省水文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洪洲乡大刘庄砂矿地质环境治理、香木河北沟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沙窑乡南坪村不稳定斜坡和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张村乡裴寨村煤矿塌陷区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项目申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891万元,其中,洪洲乡大刘庄砂矿环境治理项目535万元,沙窑南坪村不稳定斜坡和危岩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56万元。

【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年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通知书57份,年底,22家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是年,相关矿山企业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7.9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关闭白矸土、铁矿井12家,非法采矿得到遏制。成立上八里矿管所,专项治理上八里、黄水等地偷采花岗岩、风景石行为;在通往非法矿点道路进出口设置封堵墙,并书写警示标语。落实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办理盗挖煤炭案1起,刑事拘留花岗岩非法矿主1人。

【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根据国家12部委联合通知精神,结合辉县市矿产资源种类、赋存,以及矿产开发中实际问题,按照“提高矿业集中度、合理利用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原则,认真编制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资源整合过程中,依法关闭采矿许可证逾期且不办理延续手续的企业,对持采矿证照企业进行停产整顿,促使其加快资源整合步伐。通过资源整合,全市县级发证数减少22%,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小煤矿资源整合】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全市煤矿座谈会,督促各矿提供兼并重组所需资料,配合焦煤集团对辉县市山前富达、辉县市富强、辉县市协和、辉县市兴华煤矿和辉县市煤园煤业有限公司逐一进行调查摸底、丈量井下巷道,登记设备、房产等资产;同时,妥善化解双方有关争议,维护职工利益,保障社会稳定。2010年6月下旬,上述5矿企与河南新乡焦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兼并重组协议,分别更名为新乡焦煤富达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富强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协和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兴华矿有限公司、新乡焦煤富园矿有限公司。资源整合后股份比例为:河南新乡焦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控股51%,各参加资源整合小煤矿分别持股49%。

【煤矿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印发煤矿管理文件5份,召开全市煤矿工作会议12次。矿管局制定《2010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要点》,量化分解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实行煤管人员包矿监督制度;强化煤矿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矿领导下井带班,健全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奖罚制度。全年巡查各煤矿150余次,陪同上级督导30余矿次,组织季度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7次,查出各类隐患340余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61份,按照“五定”原则督导整改;督促煤矿落实隐患排查班报、日报和重大隐患季报制度,组织指导各矿排查治理隐患200余条;开展“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提请市政府委托新乡市凤翔科技有限公司为各矿提供“一通三防”技术服务;加强“雨季三防”及防治水工作,协调省地球物理勘探院施工3个月,为各矿补充完善水文地质资料;邀请有关专家评审全市8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矿与鹤煤矿山救护大队签订矿山救护协议,为职工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在建矿井开展“三同时”自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40条;组织“三超”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关闭未参加兼并重组小煤矿两处,并关闭了张村乡沙锅窑一盗采煤炭资源煤矿。

【煤矿停工停产整顿】辉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停工停产整顿,市、乡两级党政正职领导参加包矿,并经常督导煤矿工作。矿管局对应整顿煤矿主提升系统全部上锁,拆除主井周边道轨,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和矿灯发放;公安部门收缴封存煤矿火工用品;电力部门严格限制矿井提升和通风排水供电负荷;乡镇干部24小时驻矿严密监控整顿工作;市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矿停工停产整顿进行不定期检查。

【煤炭经营管理】出动宣传车3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煤炭经营法规汇编135本,张贴市政府“通告”150份,大力宣传“放心型煤”工程建设。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经营单位提供煤炭市场行情信息。治理整顿煤炭经营秩序,依法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取缔公路沿线非法经营户105家,规范经营户43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证和销售信誉卡制度,年审煤炭经营资格证30个,报批资格证延续手续17宗,全年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煤炭行为43起,收缴罚没款26万元。

【信访稳定工作】长期坚持每周一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及时排查、解决信访稳定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全年尤其是全国两会、世博会和亚运会期间,矿业系统没有发生信访案件。

(宋保清 任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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