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八旗抑绿营的建军治军思想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按民族分编,首崇满洲

清代前期,军队是按民族分编的。国家的“经制兵”(正规军)为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是继承中国北方民族的军事传统,以满族为主体,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军队,内部按部族分编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绿营兵是清初仿明朝边防镇戍制度,收编明朝降附的官兵和新募汉兵组建的各省地方武装,它是清王朝在取得全国政权的新形势下,面对广阔的国土和人口众多的汉人而八旗兵力严重不足的矛盾,采取以汉治汉政策的产物。除经制兵八旗、绿营之外,各地还有一些非正规的地方武装,如蒙兵、藏兵、番兵、夷兵等等,也基本上是按民族分编。八旗与绿营虽同为国家的经制兵,统治者对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扬八旗而抑绿营。由于八旗兵是太祖努尔哈赤亲自创建,为清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是巩固其统治的主要依靠力量,所以在各方面都给予特殊照顾,不但粮饷、装备等优于绿营,而且拱卫京师和驻守战略要地等重要任务也交由八旗兵执行。清王朝虽然不得不建立由汉人组成的绿营,但对它并不完全放心,一方面在兵力部署上用八旗兵来监视和控制绿营兵,另一方面在军官的职权和铨选上规定,八旗都统、将军可以指挥绿营官兵,绿营统兵将领却不能指挥八旗;八旗武官不但可以充任绿营汉人的职位,而且直隶(约今河北)以及山西、陕西、甘肃、四川等省区的绿营中还设有只能由满人充任的满缺。对于八旗兵,清王朝也并不同等看待。八旗之中,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由皇帝直接统辖,称为上三旗,享有特殊的待遇,如担任御前侍卫任务的亲军营,成员只能从上三旗中挑补,于下五旗中挑取者也要移人上三旗当差;满、蒙、汉八旗,八旗满洲被视为基于,地位最高,八旗蒙古次之,八旗汉军又次之。所有这一切,都充分反映出清王朝首崇满洲、优待八旗、以满治汉的思想。

(二)兵权归一,高度集中

清朝的军事领导体制经历了一个由分权制向集权制转变的过程。后金时期,满族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演变,与之相适应的军事领导体制带有分权制的特点,由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凡军政大事皆由旗主共议集体裁决,议政王大臣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清定鼎北京后,统治者认识到,必须对旧的政治体制和军事体制进行改革,以加强皇权。随着王权的不断被削弱,有名无实的议政王大臣会议终被取消。雍正年间设立的军机处,虽然总揽了军、政二方面的大权,但它只不过是一个秉承皇帝旨意办事的秘书班子,实际上大权完全操于皇帝一人之手。康、雍、乾时期,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皇帝“乾纲独断”。康熙帝说:“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所以无论巨细,朕必躬自断制。”(《东华录》康熙朝卷91)与此相适应,在王权不断削弱过程中,原为各旗旗主私属的八旗兵逐渐变为国家亦即皇帝的军队,军权由分散趋向集中,皇帝把军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康熙帝曾说:“部院诸事,朕尚与诸巨商酌之,惟军旅之事,皆出自一心筹画。”为了达到兵权归一的目的,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从理论上进行了阐述。如作为中央最高军事机构的兵部,并无实权,“不过稽核额籍,考察弁员而已”,一切军务皆由秉承皇帝旨意的军机处办理。为了防止武将擅权。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清王朝一是实行以文督武的方针,即地方军权分寄予总督、巡抚,以文臣总督、巡抚节制武将提督、总兵,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军旅之事,专任武臣,其在直省者以文臣监督,日总督,日巡抚。”(《康熙大清会典》卷93)作为各省绿营的高级将领的提督、总兵,只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督、抚在管区内虽有调兵权,但也要同时奏报皇帝认可。二是不准武将久任一地。康熙帝从吴三桂叛乱的教训中总结出兵权不可令武将久擅的思想,他说:“边疆提镇,久据兵权,殊非美事。兵权久握,心意骄纵,故每致生乱……即此观之,兵权不可令久擅也。”他还说:“武官久任非善事。在昔唐朝藩镇骄蹇跋扈,皆由久典兵权之故耳。”

(三)兵农相分,专于为兵

八旗兵是满族社会特有的军事组织,皇太极在谈到八旗兵制时曾把它与明朝兵役制度进行对比,说“南朝规矩兵民为二,民有常业;兵有常粮;我国兵民为一,出则备战,人则为农,兼以收拾兵器”(《明清史料》丙编第一本,《敕谕副将高鸿中稿》)。八旗兵役制度的特点是兵民合一、耕战结合,这是由当时满族人口少、生产力低下的社会环境所决定的。入关之后,八旗兵逐渐失去生产职能,不再从事生产,成为常备兵。这种变化,与社会发展的趋势相一致,是历史的进步,然而它又很不彻底,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保留了兵民合一的传统,当兵披甲局限于旗人狭小的圈子里,成为一种特权,给八旗兵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统治者对此视而不见,相反却对兵民合一的传统大唱赞歌,说:“设兵之制,历代因革损益,虽互有不同,而其实不甚相远,其出于特创而无所因袭者,则我朝八旗之制是也……其制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盖几隶于旗者皆可以为兵,非如前代有签派招募充补之烦而后收兵之用也。”(《清朝文献通考》卷179,《兵》一)相反,不少官员和学者充分认识到八旗兵民合一的弊端,以评论寓兵于农为幌子,对其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清初杰出的思想家王夫之(1619~1692)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一定的条件,“三代寓兵于农,封建之天下相承然也”,后世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兵民分为两途,农出粟以养兵,兵用命以卫农,“固分途而各靖”。腐儒不懂得“因时而利用”的道理,称说寓兵于农而不绝,其愚足以祸天下。“农之不可兵也,厉农而以弱其国也;兵之不可农也,弱兵而只以芜其土也”(《读通鉴论》卷17,《简文帝》)。陆世仪(1611~1672)也指出,兵民合与分,要视情况而定,“人习战斗,法令森严之时,宜于兵民合;太平日久,人不知兵之时,宜于兵民分”(《论兵制》,《清经世文编》卷71)。顾栋高(1679~1759)认为,兵民为一,行之愈力,危害愈甚。王昶(1724~1806)认为,治国者不应当承袭寓兵于农的迂谈,而应任良将,驭精兵。乾嘉时期著名的散文家姚鼐(1732~1815)则指出:兵民相分是历史的必然,“虽有圣人不能使之复合者,势也”;后世由于战争规模巨大,参战兵力众多,而战争的胜负在极短的时间内即可决出,这就要求士兵必须具备极高的军事素养,军队应以强军为本,“士卒知战斗而已”,兵农无法兼顾;否则,“兵农两为,战则速败,而田野为芜莱,国何赖此哉”(《议兵》,《清经世文编》卷70)。清统治者中也有人认识到军队只有专于为兵,精于训练,才能有战斗力。然而这一思想并没有真正贯彻到军队建设中去。

(四)骑射为本,振奋精神

对于满族人来说,骑射既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一种基本的生产技能,又是重要的军事活动。清王朝马上得天下,所以统治者历来都十分崇尚骑射,认为骑射“乃满洲之根本,旗人之要务”(《清朝文献通考》卷192,《兵》十四)。他们重视骑射,一方面是因为它是八旗兵建设的重要内容,乾隆帝曾说,“满洲素习,原以演习弓马骑射为要”,“武备尤以弓矢为要务”。另一方面,骑射还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精神品格,这在和平时期尤为重要。也更为统治者所重视。满族本来有尚武的传统,在长期行师围猎中形成了不怕劳苦、勇敢强悍、锐意进取的精神。但在取得全国政权之后,政治上、经济上的种种特权以及和平安定的生活,严重地腐蚀着满洲贵族和八旗官兵,统治阶级日益腐败,武备逐步废弛,“八旗人民怠于武事,遂至军旅隳败,不及曩时”。政府官员和军队官兵中滋长着养尊处优、贪图享乐的坏风气。统治者对此十分忧虑,为改变这种情况,康熙、雍正、乾隆皇帝一再谕令八旗官兵要勤习骑射,并特别强调军队建设中的精神因素。雍正帝告诫八旗官兵,要“以柔弱怯懦为耻,以安逸华丽为戒”。乾隆帝则指出:“行围出猎,既以操演技艺,练习劳苦,尤足以奋发人之志气,乃满洲等应行勇往之事”。他特别强调这种精神因素与国家命运的关系,说:“若惟事偷安,不知愧耻;则积习相沿,实于国势之隆替,甚有关系。”他还一再强调,八旗官兵应为戒贪图安逸、怯懦畏敌、不求上进的坏风气,培养耐受劳苦、不尚浮华、敦崇淳朴、勇往直前等优良的精神品格,以振奋清军的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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