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办理书面的离职手续,公司不发工资。

没办书面的离职手续,能不能发工资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9月2日晚上给部门经理打电话说要离职,经理同意了,问他说工资怎么结算他说6号直接去拿工资。等到6号拿工资时经理说我没有办离职手续没有工资。找财务,财务说4号结算工资的时候经理已经通知她我离职了,但是没有收到手续。所以不给我发工资。我是在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给经理打电话的时候经理同意离职但是也没有说要去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合不合理?谢谢
最后能够帮忙提供下法律依据。谢谢了。

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员工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
法律分析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有两个途径可以解决: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者拖欠工资或者不发工资的,可以要求赔偿;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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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需要办理书面的离职手续,知会一声就可以了,公司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9
无论你是否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均应当支付你工资。你经理的答复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不合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09
员工离职办理手续

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程序

1、员工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社保手续: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许还有机会。
第4个回答  2010-09-09
工资是基于你给单位提供了劳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只要你提供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工资,不管你的离职手续是否办妥又或没有办。
对于该单位这种推脱不想支付工资的行为,建议尽快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甭管什么法律依据不依据的,去投诉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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