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侵占与土地权属

我是福建泉州南安的一名农民 在我父辈的时候1980年,我父亲在自己地的旁边跟同一个生产队的人更换土地,把自己的地扩大了,当时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字句,后再在这一块地申请盖起了房子,这个地都是我家的,后来邻居就仗着自己的宗族势力大,强行把我们的院子霸占要当路过,反抗过,但是打不过,只能忍气吞声,后来到自己这一辈时,我们不同意他们继续强占我们的地,他们就说是路是公家的路不是我们的地,知道的村民也是敢怒不敢言啊,也不敢出来作证,怕得罪人。连村里也不出来作证,都怕得罪人。现在的土地使用证登记的都是建筑面积,不是土地面积,所有也没法证明我的院子是我的,明知道是自己的就是没有证据,硬让邻居说是他们的路,请问我是该怎么办呢?到底是要走什么程序

首先你要证明这块土地你有使用权,而证明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权属证明。因为土地是不动产,其权属证明在我国是登记制,当事人必须持有土地权属证明才能证明你对这块土地有权利。

按题主描述你家是没有土地权属证明的,那不能算侵占,只能算使用权纠纷。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2条、第4条、第29条和《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颁发土地权属证明是政府的权力,没有取得这个证明前,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综上,目前只能先找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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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4
农村土地侵占,就是农村的承包地或者宅基地被他人无偿占有,土地被侵占由村委会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权属,就是村委会(组)的土地所有权和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被侵占的土地可以按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建设用地使用证(不动产证)载明的范围、尺寸进行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13
依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故:可以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调查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5-13
现在土地是都属于国家的,建房如果审批下来了,使用权就是你家的,现在不是打黑吗?如果搞霸道,就法庭见,举报其家为黑,
第4个回答  2019-05-13
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者土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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