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中针对误工费有没有年龄限制,对超过60岁的人,是否没有误工费的说法。

如题所述

1、劳动法中没有针对车祸致伤的误工费有没有年龄限制的说法。
2、60周岁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企业在进行录用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因为此时过了退休年龄,已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可订一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被企业退休返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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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9
劳动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超过60岁的老人有证据证明有收入,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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