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6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6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农用地70.65万公顷(1 059.81万亩),占59.29%;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占29.26%;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占11.45%。

2006年,全市耕地44.52万公顷(667.87万亩),年内减少耕地1 592.54公顷(23 888.1 亩),年内增加耕地1 333.38公顷(20 000.7亩),耕地净减少259.16公顷(3 887.4 亩)。全市建设用地34.87万公顷(523.04万亩),年内新增建设用地2 432.12公顷(36 481.9亩),年内减少建设用地5.97公顷(89.5亩),全部为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全市未利用地13.65万公顷(204.75万亩),年内减少1 952.93公顷(29 293.9亩),年内增加319.61公顷(4 794.1亩),本年净减少1 633.32公顷(24 499.8亩)(表1)。

表1 天津市2006年度主要地类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末,全市农用地70.65万公顷(1 059.81万亩)。其中,耕地44.52万公顷(667.87万亩),占农用地的63.02%;园地3.71万公顷(55.68万亩),占农用地的5.25%;林地3.67万公顷(55.08万亩),占农用地的5.19%;牧草地0.06万公顷(0.91万亩),占农用地的0.08%;其他农用地18.68万公顷(280.27万亩),占农用地的26.46%。

全市年初基本农田面积37.18万公顷,其中耕地37.12万公顷。年内实际减少面积0.12万公顷;年内实际补划0.12万公顷(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调整);年末基本农田面积37.18万公顷,其中耕地37.12万公顷。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全市年内耕地减少1 592.54公顷(23 888.1亩)。①建设占用耕地1 222.54公顷(18 338.1亩),占耕地减少量的76.77%。其中,独立工矿用地占用607.45公顷(9 111.7亩),占49.69%;农村居民点占用247.71公顷(3 715.7亩),占20.26%;公路用地240.31公顷(3 604.6亩),占19.66%;其他127.07公顷(1 906.1 亩),占10.39%。②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348.9公顷(5 233.5亩),占耕地减少量的21.91%。其中:养殖水面占用140.26公顷(2 103.9亩),占40.20%;畜禽饲养占108.38公顷(1 625.7亩),占31.06%;果园占48.81公顷(723.2亩),占13.82%;有林地、苗圃等占52.06公顷(780.9亩),占14.92%。③其他原因耕地减少21.1公顷(316.5亩),占耕地减少量的1.32%。主要是北辰区修建农田水利占用耕地10.69公顷(160.4亩),静海县修建晒谷场占用耕地5.96公顷(89.4亩)。

(2)耕地年内增加来源分析 全市年内耕地增加1 333.38公顷(20 000.7亩)。①农业结构调整增加89.15公顷(1 337.3亩),主要是苗圃和畜禽饲养地增加61.13公顷(916.9亩),占耕地增加总量的4.58%。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 244.23公顷(18 663.4亩),主要来源于对未利用地:荒草地、苇地的开发、复垦,占耕地增加总量的63.59%。

2.建设用地

2006年政府批准征收土地6 630.47公顷,其中农用地4 657.08公顷(耕地3 362.44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2 493.17公顷,其中农用地2 095.25公顷(耕地 1 629.02 公顷);省级批准征用土地4 137.3公顷,其中农用地2 561.83公顷(耕地 1 733.42 公顷)。

2006年审批建设用地7 979.57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5 227.84公顷(含耕地3 764.09公顷)。其中:国务院审批建设用地2 927.93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2 423.84公顷(含耕地1 859.43公顷);省级审批建设用地5 051.64公顷,其中批准农用地转用面积2 804.00公顷(含耕地1 904.66公顷)。

在省级批准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416.41公顷,占总量的8.24%;工矿仓储用地 2 828.03 公顷,占总量的55.98%,公共设施用地537.37公顷,占总量的10.64%;公共建筑用地313.55公顷,占总量的6.21%;住宅用地912.46公顷,占总量的18.06%;单独选址用地43.82公顷,占总量的0.87%。年产100万吨大乙烯、空客A320等一大批工业项目相继落户本市,工业项目用地2006年创造性地达到了历史新高。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总面积为4 401.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3 200.33公顷,土地复垦0.70公顷,土地开发1 200.4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增加农用地总面积3 903.5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 862.19公顷,总投资31 580.98万元。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发现矿产35种。已探明储量的矿产18种,其中金属矿产有:金矿、锰矿;非金属矿产有:石灰岩、陶瓷土、白云岩、硼矿、重晶石、花岗岩、含钾粘土岩、辉绿岩、页岩、粘土;能源矿产有:煤炭、地热、石油、天然气;水气矿产有:矿泉水、地下水。

各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见表2。其中金属矿产28万吨;非金属矿产130 891万吨,2 037 万立方米;能源矿产67 552万吨,685亿立方米;水气矿产可采储量73万立方米/日。

表2 天津市2006年底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6年,全年完成勘查资金投入217 299.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48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 387.84万元、企事业投资214 764万元。地质勘查资金投向主要为油气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城市地质调查,以及承担内蒙古、河北省的银、钼、铜等金属矿产勘查。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6年度新发现矿产地1处,为地下水,推断的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预测资源量5.11万立方米/日。

(2)2006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砖瓦用页岩134.37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125.45万立方米。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3个,其中新立1个、延续3个、变更1个、其他8个。

截至2006年底,全市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496个,其中新立38个、延续130个、变更22个、其他306个;其中非能源矿产企业238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5个、集体企业80个、私营企业150个、股份有限公司3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产14种,其中非金属矿产开采380.18万吨,403.773万立方米,开采石油1 581.78万吨,开采天然气10.50亿立方米,开采地热2 400万立方米,开采矿泉水29.18万立方米。矿山从业人数15 466人,产值453.27亿元,利润总额272.04亿元。与2005年相比,从业人数减少了4 413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04.97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103.94亿元。

2006年,全市地热总开采量为2 400万立方米,回灌总量为310万立方米。地热资源作为一种能源矿产,主要用于建筑供暖和居民生活、农业养殖、工业生产和温泉洗浴的供热用水。2006年供热面积约1 000万平方米,为约8万户居民提供生活用水;温泉游泳池建设面积达2万平方米;养殖、种植面积约300亩。

2006年,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6 734万元,超额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任务的67%。建成并开通了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网站,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面向社会开展了公开查询服务。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是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政策措施的关键一年。

(1)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规划环外环范围内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计划,制定全市经营性土地集中统一交易、市区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启用新的基准地价标准等重大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为全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2)按照“总量控制、存量盘活、增量适度”的原则,确定了2006年中心城区计划新增供地458公顷,建设房屋894万平方米。规划环外环以外各区县供应经营性土地 1 900 公顷,建设房屋面积2 000万平方米,制定了《经营性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管理暂行办法》,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实施了有效调控。

(3)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了新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合同中不仅有规划和开发建设条件,还明确了开工、竣工期限,以及违约的处理措施。对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将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增加了合同可执行性。

(4)全市经营性土地统一集中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出让,实现了交易场所、信息发布、评标决标标准、合同文本的“四统一”和出让计划、宗地信息、招拍挂文件、竞价过程、出让结果的“五公开”。为避免“毛地”出让带来的拆迁困难等种种遗留问题,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全部收购整理成为“净地”后再公开出让,使土地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开,加快了出让土地的建设开发进度。2006年每宗土地参与竞价的企业由原来平均不足2家增加到5家,政府净收益提高了44.9%。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天津市土地市场出让国有土地1 217宗、土地面积3 867.07公顷,成交价款166.56亿元,出让面积同比下降13.1%。其中,存量建设用地2 871.38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74.25%,同比下降24.81%。新增建设用地995.69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5.75%,同比上升57.98%。

从供地方式看,协议出让991宗、2 338.03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60.46%;“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26宗、1 529.05公顷,占土地出让总量的39.54%。

从供应类型看,工矿仓储用地供应2 308.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9.7%;住宅用地1 129.7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9.22%;商服用地355.26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9.19%;公用设施用地1.33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0.03%;公共建筑用地72.05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86%。

2006年,全市土地划拨98宗,土地面积656.04公顷,比2005年同期减少16.79%。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市土地转让509宗,面积847.09公顷,转让金60.97亿元。土地抵押共 2 241 宗,面积6 893.01公顷,抵押价款523.79亿元,贷款金额227.48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要求,开展了以蓟县为重点矿区,以地热资源为重点矿种的整顿和规范工作,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开采、滥采滥挖、越界开采、污染严重等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管理通知》(津国土房矿[2006]1152号文),为加大全市矿业权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益,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配置地热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天津市地热采矿权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已成功审批两宗地热采矿权,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55.72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度内无偿转让探矿权2宗。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制度》、《关于规范卫星遥感监测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调查、100天专项治理统一执法活动、土地市场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大检查、第六次卫片执法检查等全市范围的执法活动,投入250多万元配备了两部卫星遥感巡查车等执法设备,大力加强了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2006年,发现当年新发生土地违法行为186件,涉及土地面积320.2公顷(耕地191.49公顷);第六次卫片执法发现2004年10至2005年10月隐漏553件,涉及土地面积1 063.28公顷(耕地693.76公顷)。共计发现739件,涉及土地面积1 383.48公顷(耕地885.25公顷)。

本年立案违法案件697件,涉及土地面积1 373.21公顷(耕地885.24公顷),分别占全年发现总数的94.32%,99.26%和99.99%。

其中:历年隐漏立案553件,1 063.29公顷(耕地693.76公顷)。本年发生立案144件,309.93公顷(耕地191.48公顷),包括:买卖或非法转让5件,30.81公顷(耕地7.05公顷);破坏耕地7件,8.22公顷;未经批准占地110件,121.79公顷(耕地92.33公顷);其他违法行为22件,149.11公顷(耕地83.44公顷)。

本年立案查处的697件土地违法案件已结案148件,224.74公顷(耕地118.48公顷),分别占立案总数21.23%,16.37%和13.38%。已结案件中包括: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0件,8.66公顷(耕地8.64公顷);处理隐漏案件30件,21.79公顷(耕地9.56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98件,194.29公顷(耕地100.27公顷)。共收回土地16.02公顷(耕地14.51公顷),收缴罚没款296.78万元。对1名涉嫌非法转让、1名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局级干部和2名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村委会干部进行了刑事移送。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还显薄弱;二是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日常巡查不到位;三是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制止难、执行难、移送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全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件,均属于无证开采,其中企事业单位2件,个人1件。截至12月底,3件违法案件全部结案,共收缴罚没款15.9万元。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受理国土资源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1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经审理,因被申请人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做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7个(3个省级,14个地市级)。

截至2006年底,国土资源管理从业人员618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34人,大本与大专学历531人,高中及中专学历53人。

全年行政管理经费总额15 060.13万元,其中地方财政13 226.51万元;其他收入 1 833.62 万元。

2006年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公务员参加学期在两周以上的培训班84人次,完成学历教育74人。

七、问题与建议

由于天津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特别是在连续十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后,可供开发的土地已经很少;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如退宅还田等增加耕地又存在周期长、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等问题,在目前的条件下难以实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日趋困难。针对全市可开垦荒地不足的现状,建议国土资源部允许天津市进行异地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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