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最多可以签多少年的,50年合法吗?如果门面主破产了,被租人(使用人)还能用吗,合同还有效吗

我是10年前买的(年限50年,当时怎么有人去公证处都是合法有效的呢?),现在甲方破产了,甲说“依法解除合同”,本月起改临时合同到资产变现前一日止啊?有问题吗?我能升冤吗?

  1、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约定无效;
  2、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且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3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出租人破产了,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出租人因资不抵债要出售该门面,承租人仍可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该门面,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03
你好,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只能签20年
如果出租人破产了,门店被卖给别人,那么这份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新的房东必须接受原来的这份合同,直到这份合同到期
第3个回答  2011-12-03
房屋出租合同的有效期最长20年,超过属无效合同。
合同期满可以再重新签20年。
如果房主破产各种情况都会发生,规避方法租赁金分期交付!
祝好!祝你和房主共同致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