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修病假超过时间没去

如题所述

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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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3
如果一个教师因病请假而到了假期之后还没有去的话,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说,这是需要扣除他的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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