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自考部分专业的报考规定有哪些?

如题所述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
部分专业报考对象规定:
护理学(专科)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老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药学(独立本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化学、护理、生物及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从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中药学(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中药学专科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目前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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