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在了土地给确权吗

如题所述

父母不在了土地给确权,父母死亡后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要还在承包期内,就仍然归其子女所有,村集体不会收回。如果父母拥有多名子女,但是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土地确权就由其所有子女平等地继承。在继承时子女们可以自己商量选择平均或者不平均地割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地随屋走,宅基地上的房屋在老人去世后可以继承给子女,同理,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归属到子女。但如果说父母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子女已经按照一户一宅政策另外分配了其他的宅基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分配到的宅基地虽然已经被确权了,但去世后其子女还是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资格,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目前国家的继承法是可以由子女继承的。继承的房屋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如果你继承的这个房屋比较老旧,在某一天塌了,也就是说当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消失以后,村集体是有权收回这块宅基地的。
土地确权登记流程包括:
1、对土地调绘勘测;
2、张榜公示;
3、登记颁证;
4、归档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及基本情况;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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