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有谅解书会吊销驾照吗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责,已经到了法院,法院能调解起来,对方写了谅解书,驾驶证仍然会吊销。因为: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部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要件,法院调解只是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不会对刑事部分进行调解。
2、对方出具谅解书,只对量刑产生影响,积极赔偿家属谅解,判缓刑的可能性比判实刑大,而不积极赔偿是不可能判缓刑的。
3、根据交通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
1、如果是超过规定的限速的50%以上,那么驾驶证就会被吊销两年。
2、如果是饮酒或者醉酒驾驶营运车的,驾驶证分别吊销的年限是五年和十年。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如果是饮酒或者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会被吊销,终身不可以再持有驾驶证。
4、醉驾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
5、如果是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而且还逃逸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可以再持有驾驶证。
6、如果是驾驶改装车辆或者拼装的车辆,吊销驾驶证两年。
7、机动车没有挂车牌、过期的车牌和遮挡车牌的,直接吊销驾驶证,吊销满两年可以重新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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